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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具有青岛市户籍。
往年已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隐瞒往年被录取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二、招生区域和招生计划
四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其它区市由各区市教体局分别组织。
除经市教育局批准外,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四区招生,其它区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招生。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
2018年,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四区以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四区考生。
2018年局属及四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4,四区以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辖区教体局公布。
三、招生类别及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类别主要包括:普通班招生(含民办)、自主招生、指标生招生、特色班招生(含民办)、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含民办)、艺术班招生(含民办)、航空班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班招生(含民办)、特殊教育招生等招生类型。
(一)普通班招生
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录取。
(二)自主招生
2018年,自主招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前进行,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再填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
(三)指标生招生
1.四区的指标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指标生加分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指标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学校要在4月17日(周二)前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逐级上报市招考办,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四区的指标生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初中学校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分别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历史地理等级组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确定。
3.四区被下列特色班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青岛一中“交运班”“海尔班”、青岛九中“爱基金班”“外语课改班”、青岛实验高中“新人文班”、青岛十七中“卓越班”、青岛十九中“科技班”、青岛三十九中“海洋班”、青岛五十八中“大学先修班”、崂山一中“科技班”“国学班”、崂山二中“金融班”。
(四)特色班招生
1. 面向四区招生的下列特色班,考生如报考特色班志愿未被录取,该志愿等同于所报考学校普通班志愿,参加该校普通班录取。该类别特色班包括:
青岛一中“交运班”“海尔班”、青岛三中“信息化班”、青岛九中“爱基金班”“外语课改班”、青岛实验高中“新人文班”、青岛十七中“卓越班”、青岛十九中“科技班”、青岛三十九中“海洋班”、青岛五十八中“大学先修班”、崂山一中“科技班”“国学班”、崂山二中“金融班”。
上述特色班分别单独录取。
2.其他面向四区招生的特色班
(1) 青岛十六中“书法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
(2) 综合高中实验班和综合育人班招生。青岛艺校面向四区招收4个“综合高中实验班”(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青岛六十六中、青岛商务学校、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面向四区各招收2个“综合育人班”,崂山一中面向崂山区初中学校毕业生招收2个“综合育人班”。
(3) 民办学校的特色班(详见附件4)。
(五)艺体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
1.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要严格执行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5〕132号)、《关于公布2018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18〕27号)。
2.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负责做好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各学校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获得多所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从中选择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作为第一志愿报考。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资格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
(六)艺术班招生
四区普通高中学校艺术班(含民办高中相应的特色班)招生时,不同学校艺术班可以相互兼报。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各学校艺术班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
(七)航空班招生
胶州四中面向全市招收1个“航空班”,单独录取。网上志愿填报时,考生须填报“胶州四中航空班、跨区招生的中外合作班志愿表”(以下简称“跨区志愿表”)。胶州四中“航空班”招生由胶州市教体局负责。
胶州四中航空班在各区市普通高中录取中提前录取。
参加山东省实验中学等学校航空实验班体检合格而未被录取的青岛市考生,可于6月20日前到胶州四中办理航空班报考手续。该类考生报名后免体检,与其他报考航空班的考生一同录取。
(八)中外合作办学班招生
从2018年开始,青岛六中中意班、青岛九中中美班和中加班、青岛十六中中澳班、青岛十九中中美班、西海岸新区胶南一中中美班面向七区(包含红岛经济区,下同)招生。西海岸新区胶南一中中美班招生由西海岸新区教体局负责,其他中外合作办学班招生由市教育局负责。网上志愿填报时,跨区报考的考生须填报“跨区志愿表”。
局属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班跨招生区域招生,与四区中外合作办学班考生同时录取,录取分数线按四区统一标准执行。
西海岸新区胶南一中中美班跨招生区域招生,与西海岸新区胶南一中中美班考生同时录取,录取分数线按西海岸新区统一标准执行。
跨招生区域报考局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班、西海岸新区胶南一中中外合作办学班与考生所在辖区普通高中同时录取的,由中外合作办学班学校负责联系确认、录取(考生及家长须提供书面确认材料)。
(九)特殊教育招生
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面向全市招生,录取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录取结果须上报市招考办。
(十)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1.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青岛市范围内跨区市招生实行备案制,民办学校依据所在地招生部门公布的录取线录取新生。新生录取名单经所属招生部门批准后,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名单到生源地招生部门备案。
2.没有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已经被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允许改录民办普通高中。
3.四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分别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它班级(含各类特色班、中外合作办学班、特长生、足球后备人才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录取新生。民办学校招生实行总量控制,招生计划统筹使用。每所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包括面向四区计划和四区以外计划。在不突破民办学校面向四区招生总量的前提下,允许招生情况较好的民办学校适度增加四区招生计划,最多不超过计划数50人。
4.四区民办高中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的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专业测试的报名、确认、测试及公示,公示的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合格名单于5月16日前报市招考办。四区以外考生报考四区民办高中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须符合市局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相关文件的报考条件规定,按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规定到招生学校参加专业测试报名及测试。
5.四区民办高中的艺术等特色班由招生学校组织专业测试,测试合格方具备录取资格。
6.四区民办高中面向四区以外生源的各类招生,由招生学校按照四区相应各类分数线和相应招生计划组织生源。在7月20日前,采取注册录取方式,在平台录入考生录取信息。超过招生计划规定,或达不到四区相应录取标准的一律不予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四、志愿设置
(一)全市高中阶段志愿批次设置
提前批(“3+4”本科)、普通高中批、高等师范专科和局属学校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 (以下简称“师范专科和普职融通”) 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以及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班)、中职技校批。上述志愿呈现在1张志愿表上(以下简称“基本志愿表”)。
网上志愿填报时,平台另设用于填报胶州四中航空班以及跨区招生的中外合作班志愿的“跨区志愿表”。跨区志愿表仅设1个志愿,由相应招生区域考生选择填写。未在基本志愿表上填报志愿的,不能填报跨区志愿表。
考生按照基本志愿表中的志愿确定志愿信息确认地点。
(二)各批次志愿设置数量:
提前批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辖区普通高中批志愿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招生文件设定;师范专科和普职融通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职批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中职技校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职业学校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所有职业、师范类批次均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
四区普通高中批次填报3个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分配”志愿。考生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须根据自己的意愿注明“是否服从分配”,“是否服从分配”志愿仅对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未满额学校有效。
崂山一中、崂山二中面向崂山区初中学校毕业生单独招收的崂山班单独设置志愿(该志愿不适用特长生、指标生招生,也不适用国家规定的其他考生加分优待),共设1个志愿和“是否服从分配”志愿。崂山区初中学校毕业生须在四区统筹招生志愿中第一或第二志愿报考崂山一中或崂山二中,才有资格报考崂山班。
其它区市普通高中批次志愿设置数量由辖区教体局确定。
上述志愿均填报在“基本志愿表”上。填报胶州四中航空班、跨区招生的中外合作班志愿的考生,还须同时填报“跨区志愿表”。
五、志愿填报
考生于5月17日(周四)8:00至5月19日(周六)20:00,登陆 “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wsbm.qdedu.gov.cn/ ),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具体网上志愿填报、现场志愿确认的要求按照《青岛市教育局2018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意见》(青教通字〔2018〕10号)文件执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同时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考生,未进行“现场志愿确认”的志愿信息无效。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应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只填写基本志愿表,或同时填写基本志愿表和跨区志愿表。
六、招生进程
各类招生工作进程详见附件1《2018年青岛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7月20日(周五)前,全市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录取工作结束,7月20日以后不再办理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录取手续。
七、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学校依据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一)四区普通高中录取原则
1.考试成绩排序原则。普通高中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录取。
2.批次志愿顺序。考生志愿录取顺序为:“3+4”本科批次、普通高中批次、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及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次、五年制高职批次、中职技校批次。
3.四区各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提前录取。
4.分数线划定。市教育局根据考生志愿、考生成绩、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在成绩公布时统一划定提前批“3+4”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局属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班(不含崂山一中崂山班、崂山一中综合育人班和崂山二中崂山班)录取资格线、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其它班级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青岛艺术学校综合高中实验班录取成绩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录取成绩控制在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录取资格线下50分及以内(录取成绩计算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青岛商务学校的美术专业综合育人班,青岛高新职业学校计算机、会计专业综合育人班录取分数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控制在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录取资格线下50分及以内。
5.投档办法。四区普通高中在录取时按招生计划中的“班”为投档单位。四区普通高中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
四区普通高中按照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落榜,不降分,参加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三志愿考生。四区的普通高中,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
第一、二志愿录取完成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第三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第一、第二志愿录取完成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第一、二、三志愿录取完成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服从分配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填报“服从分配”且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如未被所报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由市教育局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其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6.加分优待政策见附件2《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
八、上述各类招生办法中未涉及的四区以外区市具体招生办法,由四区以外各区市教体局制定具体招生办法。
九、加强领导
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十个严禁”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进程,确保2018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各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
2018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