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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招生第二阶段志愿31日填报 征集志愿计划发布

2018-07-30 19:34 来源:青报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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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报教育在线讯iqdedu.com  根据《2018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青招考办字〔2018〕6号)文件规定,今年未被录取的中考考生可于7月31日8:00至20:00,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 http://wsbm.qdedu.gov.cn/ )填报职业学校第二阶段招生志愿,考生在其他网站填报的志愿无效。

第二阶段招生投档时,将按照考生7月31日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填报的第二阶段招生志愿为准,之前填报的第一阶段招生志愿已经无效。

今年我市高等师范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00分,普职融通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500分,其他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录取最低控制线为280分。

根据《2018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青招考办字〔2018〕6号)文件规定,“第二阶段投档分数线不能低于本专业第一阶段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第一阶段未投档满额的,第二阶段投档分数线不能低于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如果招生学校有自行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第二阶段投档分数线也不能低于学校自行划定的控制分数线。

8月7日至13日,初中后职业学校第三阶段有缺额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未投档考生可参考市招考办公布的投档满额学校名单,到未满额的招生学校报名参加缺额补录。第二阶段投档满额的招生学校,如有报到缺额情况,也可接受未录取考生报名,自主组织生源缺额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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