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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考3月27日网上报名,6月13日笔试科目开考

2025-03-31 14:50 来源:青报教育在线

青报教育在线讯  3月31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职业学校招生类别分为: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招生、三年制中职职普融通实验班(简称“职普融通”)招生、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简称“五年制高职”)招生、三二连读招生(含其他类型五年贯通培养,下同)、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简称“中职技校”)招生五个类别。录取批次依次设置为提前批(“3+4”本科)、三年制职普融通批、三二连读批(含五年制高职与其他类型五年贯通培养)、中职技校批。

一、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考生报名条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报名条件和办法按《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5]22号)规定执行。

(二)招生对象。

1、“3+4”本科批、职普融通批、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批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须参加我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需要面试、加试的专业须面试或加试合格),报考“3+4”本科的考生,需具有青岛市初中学籍。

2、中职技校批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特教学校、鼎志班和足球后备人才除外)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三年制中职技校批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凡由招生学校规定了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专业,不允许以注册录取的方式录取我市考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职普融通不实行注册录取。

(三)面试。报考需要面试的职业学校或专业,考生须提前参加招生学校的面试,面试合格方具备录取资格。具体面试安排参见相应招生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二、招生办法

(一)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3+4”本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招生由市招考院投档并审核预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职普融通、中职技校招生由市招考院批准录取。

(二)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市级统筹。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符合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可以同时兼报面向本区(市)招生的普通高中。

(三)“3+4”本科作为提前批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含公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和各类职业学校)录取。

(四)中职技校注册录取。外地生源考生实行注册录取,由招生学校负责办理录取手续。中职注册录取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持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注册录取须控制在各校中职招生计划总量内。

(五)职业学校面试。招生中有面试要求的专业,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在招生平台申报招生计划时注明“须面试合格”字样,录取投档时将关联面试合格名单数据库投档,未参加招生学校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投档。

有面试要求的招生学校,须在4月25日(星期五)前将《2025年青岛市职业学校面试安排表》(附件1)纸质和电子版报市招考院中招处。在5月6日(星期二)至11日(星期日)各校须完成面试工作,5月13日(星期二)将面试合格考生分专业录入“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同一招生学校有多个面试专业的,须分专业分别上报。

各职业学校务必严格按规定时间和格式上报面试合格名单并在平台录入面试合格信息,因此造成录取投档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三、志愿和批次设置

(一)招生批次。高中阶段志愿批次按顺序设置为:提前批(“3+4”本科)、普通高中批、分数带批、职普融通批、三二连读批、中职技校批。

(二)志愿设置。提前批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职普融通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三二连读批志愿为3个平行志愿;中职技校批志愿为1个志愿;职业学校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所有批次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

(三)志愿查询。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可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四、录取工作程序

录取结果和投档满额学校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登录青岛教育政务网,网址:http://edu.qingdao.gov.cn,通过“招生考试”栏目中的“便民服务系统”进入)和青岛教育政务网“招生考试”栏目统一发布,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及时查询录取去向,按时到招生学校报到。

录取工作分2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进程详见附件2):

第一阶段:完成提前批(“3+4”本科)、职普融通批、三二连读批、中职技校批录取。

四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下同)和高新区网上填报分数带志愿时,全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同时调整已填报的职普融通批、三二连读批、中职技校批志愿。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5〕31号)文件要求,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

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并公布录取结果后,考生自行登录平台查询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并按规定时间到招生学校报到。有缺额计划且需要面试的职业学校组织第二次面试,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参加面试。相关职业学校在省计划管理平台完成计划调整工作。

第二阶段:职业学校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有缺额计划的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

未投档考生可参考市招考院公布的职业学校第一阶段投档满额学校专业名单,并对照招生计划,到未满额的招生学校报名参加缺额补录。各招生学校根据生源组织情况,按照市招考院要求在录取平台提报缺额补录录取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青岛市招生学校通过中考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含注册录取)。

中职部分的录取,市招考院集中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直接办结录取手续;“3+4”本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部分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审核及打印录取新生花名册。

7月30日(星期三)后,录取平台不再接受新办理录取手续的申请。相关职业招生学校须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招生计划调整。8月1日(星期五)前,市招考院完成三年制注册录取考生信息审核。

市招考院和有关职业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办结录取表盖章手续。

五、录取原则及要求

职业学校招生录取遵循以下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投档分数。职业学校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青岛市的职业学校继续按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青岛市以外的职业学校按招生学校进行投档,专业由招生学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安排。

(三)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4”本科、职普融通、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全市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分别统一划定各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允许职业学校在计划公布前划定我市考生分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低于分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或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校须在4月25日(星期五)前向市招考院中招处申报本校拟设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专业及最低录取分数线。每个学校每个层次最多一个专业设最低录取分数线。

(四)注册入学。由市招考院在职业学校第二阶段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前由招生学校将考生的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照片通过平台上传,并由市招考院审核完毕。市招考院对该类学生单独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五)优待加分。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优待加分政策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5〕30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鼎志班”录取。青岛烹饪学校“鼎志班”招生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5〕31号)文件规定执行。“鼎志班”招生计划单列,不纳入全市招生平台志愿填报计划之内。被推荐参加“鼎志班”招生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志愿。“鼎志班”招生实行注册录取。

(七)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足球后备人才招生按《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学校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12号)文件执行。 

(八)特教学校职业类招生。特教学校职业类招生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实行注册入学。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今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要严厉打击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

各区(市)招考部门、各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须在门户网站上及时登载本年度职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

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不得扣押学生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各招生学校不得进行不实招生宣传。招生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切实做好招生的各项工作。各区(市)、学校应严格管理考生报考信息,不得违规对外泄露考生信息。

2025年全市初中后职业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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