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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山东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1170人

2021-06-15 19:35 来源:青报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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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报教育在线讯 山东省教育厅6月15日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今年13所高等职业院校将通过“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1170人。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高等职业院校,依据实施专项计划的高职院校的招生规模、办学条件和办学特色,确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1170人。录取未完成的“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可转入学校普通高职计划。

报名参加“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考试,须为我省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和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同时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我省2021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符合“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的考生下载并填写《山东省“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6月28日至30日将《审核表》、户籍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家庭或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送交考生报名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审核,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完成审核工作后,对审核合格的考生要在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汇总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号、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市县)于7月9日前报市教育(教体)局。各市教育(教体)局对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审核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市、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要确定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承办部门(单位),按要求做好资格审核、公示和材料上报工作。

各市教育(教体)局汇总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号、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市县),加盖市教育(教体)局公章,于7月1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汇总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电子版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阳光数据平台(http://ygpt.sdzk.cn )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信息与高考报名系统数据进行校验,如有考生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不一致,则返回各市教育(教体)局核查。核查无误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关院校的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夏季高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考生须达到普通类二段线。春季高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单设投档单位、单设志愿、单独划线,与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志愿同期填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及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春季高考(分专业类别)录取控制线,录取时首先进行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未被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录取。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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