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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中小学建设新规范:中小学采用通透式围墙,幼儿园绿地率不低于30%

2020-09-21 10:47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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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成都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技术要求》《成都市幼儿园建设技术要求》日前出台,对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中的场地、建筑、装修标准等方面都有了明确的规定。

在场地和总平面方面,《成都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技术要求》《成都市幼儿园建设技术要求》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应采用通透式围墙,满足透绿要求;围墙、围栏最低高度不得低于2米。学生主要进出的校门有效宽度应不小于3.5m,应设置防冲撞隔离装置,电动伸缩门高度不应低于1.8m。校园宜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丰富校园环境,中小学绿地率不宜低于35%,幼儿园园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

在建筑方面,中小学校园临空栏板宜使用实体栏板,栏板高度不应低于1.2m。教室临空窗台的高度不应低于0.9m,并应在距地面完成面以上1.2m范围内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幼儿园园区临空栏板同样宜使用实体栏板,栏板净高不应低于1.3米;当采用实体栏板与栏杆结合的形式时,实体栏板高度不应低于0.8米,栏杆总高度不应低于1.3米。同时,幼儿园室内或室外的建筑,在能接触的范围中,建筑阳角应做抹圆处理。

对于幼儿园园区的生活用房,也有明确的规范。园区每层宜设置专用活动室一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5㎡。6个班(含6个班)以上幼儿园至少设置一个多功能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20㎡。生活用房内应设置蹲式水冲厕所,蹲便应设置安全扶手,条件允许的可增设坐便器;宜分设男女卫生间,女卫宜设置一个成人卫生隔间。

在室内外装饰方面,《要求》强调了环保这一指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装修应采用节能、环保、安全、耐用材料,采用环保工艺施工。校园装修完工后,应按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检测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在景观方面,中小学、幼儿园应以本地植物配置为主,构图、色彩应丰富。严禁种植有毒、带刺、有刺激性的植物,慎种有飞絮、病虫害多及落果脏污地面的植物。花台及树池宜设置为防护及坐凳相结合的形式,应避免尖角等安全隐患。此外,幼儿园园区的绿化布置特别强调了植物搭配的多样性,要求乔木种类不宜少于6种,灌木种类不宜少于10种,花卉不宜少于10种,果树种类不宜少于6种,且每季挂果种类不少于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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