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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南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

2020-05-27 19:49 来源:青报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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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市南区委、市南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南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市南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党和人民满意、适应市南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全市率先实现具有市南特色的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起草背景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全社会要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随着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投入要更多向教师倾斜,不断提高教师待遇,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自2018年1月以来,国家、省、市相继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了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2018年1月20日印发)、《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2018年11月19日印发)、《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17号,2019年10月1日印发)。上述意见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诸多战略性规划,也对各级党委、政府履职提出了诸多刚性要求。为做好上述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2019年下半年以来,区教育体育局成立了专门工作组,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组织开展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调研。与此同时,及时总结了近年市南区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实践探索和成功做法,在广泛征求基层及区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区政府研究教育事项专题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5大部分,16条措施,推出了一批具有市南特色、针对性较强、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新举措,符合市南区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施路径。体现了党建在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体现了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核心要义,体现了对教师专业成长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教师的严管厚爱、人文关怀,同时也体现了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在编制管理、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待遇落实、财政投入等方面的内在要求。

(一)党建引领,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实施意见》围绕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学校党支部和党员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推动教师成为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学生健康成长的引导者,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作为终身的职业追求,厚植教育情怀。引导公办中小学教师切实履行国家公职人员义务。二是加强学校党支部和党员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合格支部、过硬支部、示范支部”三级联创,健全“双培养”机制,引导党员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示范标杆、成为践行高尚师德的中坚力量。三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和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每年3月、9月定为师德教育月,每年开展一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组织开展师德建设五项行动、师德标兵评选活动,认真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建立《师德师风档案》,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探索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的双向管理机制,制定具体可行的师德师风正负面清单。

(二)完善体系,全面提高教师职业素养

《实施意见》聚焦教师职业素养这一影响教育质量高低的重要因素,在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实施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工程、保障教师培训经费投入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一是推进“四有好教师”综合素养提升工程。培育30所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积极选树各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养市南本土教育实践家,深度打造市南区校长学院,提升中层及以上干部办学治校能力;二是提高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质量。深度构建“五格三全”教师培训机制,健全教师自主选学机制,完善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使用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创新机制,全面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实施意见》在教师编制管理、教师交流、教师补充和退出、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等教师管理制度改革上,抓住关键环节、破解发展瓶颈、创新管理机制,提出了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改革性举措。

一是完善教师编制管理机制。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向教师队伍倾斜,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建立教师人才储备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教师临时性缺员。足额核定公办幼儿园所需编制,对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幼儿园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二是深化教师交流长效机制。将评审通过高级职称的教师、在同一学校工作满九年的新任教师纳入应当交流的范畴,鼓励教师积极支教、自愿交流,实施名师送教下乡活动,推行学区共享教师机制,推动优秀校长、教师合理流动。三是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和退出制度。加大硕士研究生的引进力度,探索在专业性较强的学科引入博士研究生,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教师招聘中的重要作用,深化“1+X”多元化教师招聘补充机制(“1”是指公开招聘,“X”是指高层次人才、公费师范生、“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紧缺专业人才、高技能毕业生、硕师计划、优秀在职教师等招聘方式),倡导开展面试前置方式招聘教师,建立健全教师退出机制;四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设置及使用比例,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将完成课时量作为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必要条件。定期开展定工作岗位、定工作量、定工作职责全员竞聘工作,完善教职工病假、事假、产假等相关管理制度。

(四)完善政策,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保障教师地位待遇、增强教师获得感是这次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实施意见》围绕关系教师切身利益的工资待遇、社会地位等,拿出真招实招,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改革创新教师薪酬制度,努力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真正让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一是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区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开展中小学教师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并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班主任津贴按照人均每月1000元标准予以保障,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相应的校长收入分配办法,完善校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二是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完善教师荣誉体系。做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师德标兵”等的选树工作。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建立尊师惠师长效机制,支持鼓励行业企业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时“教师优先”,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创设“尊师惠师”项目及教师优待措施,设立尊师惠师基地、教师解忧中心。三是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教师不必要的干扰,制定《市南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严格限定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四是落实民办学校教师权益。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聘、培养培训、科研立项、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益。

(五)狠抓落实,全力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政策出台了,关键是要落实到位。《实施意见》从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督导督查三个方面,把责任落实好,把资金保障好,加强督导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区委教育工委牵头的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鼓励社会团体、企业、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三是强化督导督查。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健全教师队伍建设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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