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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公费师范生可申请跨市就业,1月10日前报名

2020-01-03 14:13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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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我省公费师范生的培养方案。《办法》完善了公费师范生进入和退出机制,并提出允许公费师范生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公费师范生还拥有了一定的跨市就业机会,政策显现出了一定的灵活性。

据了解,今年我省将有3000名公费师范生毕业,他们中的大部分将奔赴乡村、将青春奉献给农村基层教育这片热土,这对优化我省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级公费师范生跨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对2016级公费师范生跨市就业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一起来看《通知》全文。

关于做好2016级公费师范生

跨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青岛大学、齐鲁师范学院、潍坊学院、泰山学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6级公费师范生跨市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提出跨市就业接收计划

根据2016级公费师范生空额,泰安、临沂、菏泽市提出跨市就业接收计划(详见附件1),志愿到跨市就业接收计划县任教的公费师范生可提出申请。

公费师范生申请跨市就业

高校通知2016级省属公费师范生,有跨市就业意向的公费师范生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10日登陆公费师范生管理平台(http://gongfei.gxjy.sdei.edu.cn/gongfeisfs/logon.jsp) “跨市就业”栏,在需求计划范围内提交申请意向(原则上公费师范生所学专业须与需求计划专业一致,且只能填报一个申请意向)。

高校、定向就业市、接收市审核跨市申请

高校、定向就业市教育(教体)局登录平台在1月17日前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系统将发送信息到接收市教育(教体)局。接收市教育(教体)局根据县(市、区)需求等情况,按照新进人员相关工作程序,对申请跨市就业公费师范生进行综合考核,3月中旬前在跨市计划内根据考核名次择优确定跨市人选,并在管理平台选择同意接收。未通过的公费师范生仍回原定向就业市工作。

办理接收跨市就业手续

经定向就业市教育(教体)局批准、接收市教育(教体)局同意后,公费师范生可登录平台下载打印《山东省公费师范生跨市就业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四份),本人签字,连同2016年签订的《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交培养高校保存。高校根据管理平台有关市审核情况,在跨市就业申请表上盖章,先后邮寄定向就业市、接收市教育(教体)局审核盖章。高校、接收市教育(教体)局重新与公费师范生签订协议,三方各留存一份,放至档案一份。跨市就业申请通过的公费师范生参加接收市面向公费师范毕业生组织的专项就业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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