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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报教育在线讯iqdedu.com 3月7日,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要求规范有关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行为。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对商业广告、商业活动、有害APP、网络链接等发出禁止令。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有关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通知》通知,六类活动禁止进校园,分别为: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违背教育规律的活动;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有害APP、网络链接;与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进校园的其他活动。六类经审核备案可以进校园的活动为:专题讲座、征文、演讲、讲故事等主题教育活动;参观、体验、研学等校外实践教育活动;访谈、问卷调查、知识竞赛等活动;与教育教学有关的APP;接受赠与物品的活动;对中小学生(幼儿)健康成长有益的其他形式的教育活动。
通知明确,进校园活动要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教育理念。活动组织要规范、有序;进校园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任何费用;进校园活动要适应时代发展步伐,适应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学生各学段认知水平;进校园活动原则上要面向全体学生、家长开展。
通知列出13项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行为负面清单:
1.在共青团、少先队标志使用中夹带或隐含商业广告、商业活动的。
2.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园)参加的活动中夹带或隐含商业广告、商业活动的。
3.在课程组织实施中夹带或隐含商业广告、商业活动的。
4.学校或教师统一使用、统一组织或推荐学生(在园幼儿)使用的教材、教辅资料中夹带或隐含商业广告的。
5.统一组织或推荐使用、接受捐赠的学生(在园幼儿)文具、教具、日常用品中夹带或隐含商业广告的。物品原生产厂家及本身商标等信息除外,下同。
6.在发放的中小学生奖状、证书及奖品中夹带或隐含商业广告的。
7.校园内张贴物、悬挂物夹带或隐含商业广告的。
8.校园围墙、门栏张贴、喷涂有商业广告的。
9.学生(在园幼儿)校服、运动服、训练服及教师工作服夹带或隐含商业广告的。
10.学校(在园幼儿)校车播放、喷涂商业广告或其他利用校车作广告的行为的。
11.管控校外无关人员到校园内开展商业宣传活动不力的。
12.学校(幼儿园)、教师统一组织或推荐学生(在园幼儿)使用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APP的。
13.在校园网站、广播站、校报、校刊、宣传栏板等刊播或其他隐含商业广告的。
如有发现上述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