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

双胞胎青岛溺亡 把母亲抓进监狱能解决问题吗?

2018-08-08 16:12
Array ( [0] => 113 [1] => 109 )

这是一幕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悲剧。

8月5日下午,来自北京的8岁双胞胎姐妹在青岛市黄岛区万达公馆南侧沙滩游玩时丢失,经过努力搜寻,最终两个孩子还是被先后确认溺亡于大海中。

双胞胎姐妹是如何被卷入海中的,目前还不得而知。而孩子母亲在接受采访时说的一句话,让她在经历丧女之痛的同时,还要承受互联网上的指责。

“她们在沙滩上玩,我在离她们几米远的地方看手机,看一会手机抬头看一眼孩子,看一会手机再抬头看一眼孩子。当时发现不见的时候是下午3点多钟,之前还看见他们跟另外两边人的孩子在一起挖沙子,所以我也有点松懈,等我再看两眼手机发了朋友圈之后再抬头看孩子的时候就发现孩子不见了。”

微博上、新闻跟帖里,铺天盖地布满了对这位妈妈的指责。澎湃新闻的社论就提出:“这种指责看似占据了道德高地,但可能充满着另一种褊狭和暴戾,将对悲剧的全面反思异化为自以为正义满满的对于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毕竟,对这两个孩子的罹难,没有人会像那个母亲那样的自责和悲伤。”

还有专家撰文提出,针对近期频发的儿童意外时间,应该在《刑法》中增设“疏忽照顾儿童罪”,如果家长失职造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出于同情心和正义感,这一想法获得了很多人的支持,他们认为,一旦有刑罚,家长就会更小心的照顾孩子,意外事件就会停止发生。但可惜,这么美好的想象并不会实现。

从现有法律来说,监护人失职入刑没有必要

在《刑法》中,对过失致人死亡已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刑法》第233条所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235条规定的过失致人重伤罪完全能够对监护人失职致被监护人死亡、重伤做出回应。《刑法》从来没有把监护人排除在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体范围之外,也就是说,孩子并非父母的私产,任何人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孩子死亡原则上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青岛大学法学院刑事法教研室主任董桂武曾在接受财新网采访时说:“刑法增加犯罪类型的必要性主要在于新发生的犯罪事实超出目前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类型,从讨论监护人失职入刑起因的几起事件来看,案例事实均是监护人疏于履行职责,导致未成年被监护人死亡,这显然是适用的。”

青岛海滩边的禁止标识

青岛海滩边的禁止标识

其次,对于监护人失职的过失认定,存在极大的难度。监护人失职造成被监护人重伤或者死亡,判断过失的主要依据为对危害结果的预见可能性,如果监护人对危害结果不能预见,则不存在过失,就不构成犯罪。

刑法有个术语叫“谦抑原则”,它是指用最少量的刑罚取得最大的刑罚效果,简单来说,“如无必要,就不需专门用刑法规范”。从目前来看,虽然监护人的疏忽失职确实造成了不少灾难后果,但客观来说,当前的法律体系已经足够适用。针对监护人职责,有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旦关系到生命安全,那就来判断它到底是过失还是故意,根据刑法解释,“故意”的罪名相当清楚,而至于“过失”,则要考虑社会危害性具体来论了。因此,监护失职行为到底要不要入刑,是个需要审慎思考的专业问题。

电影《海边的曼彻斯特》里,父亲无意烧死了三个孩子,一辈子活在苦恼自责中。同样,事件中双胞胎的母亲,承受的痛苦远远超过每一个围观者。

《《海边的曼彻斯特》剧照

《《海边的曼彻斯特》剧照

刑罚父母未必会让孩子过得更好

如果家长的疏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存在“育儿疏忽”的情况,该不该受到惩罚呢?在这一点上,很多人都支持向美国等国家学习,增设“疏忽照顾儿童罪”,必要时甚至可以剥夺家长的监护权。

虽然一些欧美国家十分强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假如因监护不当造成未成年子女受到伤害,轻则带走监护人,重则被剥夺监护权。但中国的情况是不同的,如果家长被剥夺了监护权,那谁来养育孩子?中国存在这样的接收机构吗?即便存在这样的机构,能让放心让他们带走孩子吗?

讲道理,虽然人群中一定存在不负责任的父母,但是全世界像中国人这样精细化、高负担的育儿并不多。尤其是在城市家庭,双职工的年轻人已经足够忙碌了,带孩子的事儿多半会交给老人。所有父母、(外)祖父母在带孩子的问题上一定会犯错,错误有大有小,什么样的错误该受到惩罚?什么样的错误会剥夺抚养权?什么样的机构来执行?这些都是虚无缥缈的,没有一个保护儿童的社会体系,就来谈“剥夺抚养权”,未免有些空中楼阁。而且在如此精细化育儿的中国城市,凭什么相信陌生人或者福利机构会比家里人更爱孩子。

福利院从来就不是美好的地方

福利院从来就不是美好的地方

而在中国农村,问题更加现实。中国农村有超过6000万的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外出打工,可能一年都见不了孩子几面,只能把他们交由家里人或者亲戚抚养。而留守儿童中存在的“育儿疏忽”,可要比城市里的问题大得多,难道要把父母、奶奶爷爷、姥姥姥爷或者其它亲戚都抓起来吗?做不到啊,各种限制让父母无法把孩子带在身边,老人精力有限,难免会有疏忽。更何况,在农村,“放养”的现象本来就十分普遍。

大孩子看小孩子是留守儿童的常态,但在一些人看来显然就是“育儿疏忽”了

大孩子看小孩子是留守儿童的常态,但在一些人看来显然就是“育儿疏忽”了

至于类比美国的做法,也有统计数据表明,美国“孩子在车里被热死或闷死”的年度数字多年来并未好转,2016年还死了39个,比近20年的平均数要高,这似乎说明,用重刑来对付“疏忽大意的犯罪”,效果并不理想。

而且,美国人也在争论政府在执行保护儿童的相关法律时应该保持怎样的力度才合适。2015年,伊利诺伊州一份名为《父母何时能让孩子独处?》的报告,认为儿童福利机构经常逾越自己的权力范围,过度干预其他人的家庭生活,并导致了严重后果。

这份报告引用了一位母亲的叙述,指出这样的裁决(剥夺监护权等)给这些家庭带了很多方面的负面影响,这位母亲就因为被认定为“育儿疏忽”而失去了到儿子教室做志愿者或陪儿子实地考察的机会。孩子失去母亲的陪伴,对于他的成长利弊如何真的很难说。

比入刑更紧迫的是亲职教育

专栏作家连岳曾说:“立法不克制,跟着热点和眼泪走,往往是好心办坏事。”

的确,相比于事后的惩罚,把危险消灭在事件发生之前才是最重要的。无论主动还是被动,没有人天生就会做父母,孩子的成长其实是孩子和家长一起成长,父母同样需要接受教育并学习怎样做合格的家长。

《请回答1988》剧照

《请回答1988》剧照

这种为父母提供科学、系统的育儿知识,增强父母教育子女的技巧和能力的培训叫做亲职教育。美国联邦政府在1965年的《中小学教育法》中就规定:实施包含早期教育、成人教育和家长教育。

美国麻省布克兰市曾开展过一个长期的实验儿童教育计划:母亲怀孕后六个月即开始参与,首先接受产前检查,并学习有关孕妇保健知识,胎儿出生后,接受各种定期检查,父母在专业人员辅导下学习如何养育幼儿。

随后,他们可以参与学龄前儿童的家庭指导计划,即HIPPY计划,这一计划是根据学龄前儿童的发育特点、性格特征、家庭保育情况,由专家制定出一套针对性极强的发展方案,内容包括智力开发、儿童成长阶段标志动作的出现以及心理变化特征等,父母可以按照计划来执行。

入学以后最重要的亲职教育方式则是家长会,与中国主要强调成绩汇报的家长会不同,美国的家长会主要在于加强家长与老师的联系,以及增强养育儿女的能力。

亲职教育是贯穿0-18岁孩子整个成长过程中的

亲职教育是贯穿0-18岁孩子整个成长过程中的

除此之外,在美国,亲职教育还有很多不同的项目,有学者将它们分为三类:反思类,比如通过充分接纳孩子以建立温暖亲子关系的PET项目;行为类,比如系统地教父母使用奖励或惩罚孩子行为的信心教养项目;阿德勒类,比如探索孩子行为产生的经验背景的STEP项目。

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孩子的年龄、成长需要等选择项目和课程,按时参加培训。

实际上,无论在任何国家,家长尤其是学龄前的儿童家长对亲职教育的需求是非常高的。东北师范大学儿童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发现,76.4%的家长认为自己需要接受专门的家庭教育知识培训,但是目前国内针对儿童家长的亲职教育,能站在家长角度又具有实操性的教材和教学模式却十分鲜见。

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要让孩子尽可能的不再受到伤害,建立一个完备的亲职教育体系显然比“疏忽入刑”要靠谱的多。

每日推荐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