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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学校纳入分数带录取!来看青岛中职详细招生政策

2020-05-10 07:20 来源:青报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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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报教育在线讯 5月9日晚,青岛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20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对职业学校报名方法、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计划招收4.2万人

202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约9.36万人,共计划招收中职学生4.2万人,其中本地生源3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以下简称“3+4”本科)、高等师范教育专科(以下简称“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中专(含普职融通实验班)、技工教育。

职业学校招生类别分为: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招生、初中后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简称“五年制高师”)招生、普职融通实验班招生、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简称“五年制高职”)招生、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简称“中职技校”)招生五个类别。五年制高职招生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含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

招生政策

(一)将职业中专和普通中专两种学历性质合并为中专学历。从2020年起,将职业中专与普通中专两种学历性质合并为中专学历,学制三年。

(二)“3+4”本科招生。继续开展“3+4”本科招生,总体保持招生规模与去年大体相当。参与试点的本科院校、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并实行全市统一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各区(市)报考“3+4”本科的考生均允许兼报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和全市各职业学校。“3+4”本科学生转段测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和《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报考“3+4”本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采取降分的办法进行其他批次录取。

(三)综合高中试点。为构建具有青岛特色的现代职教体系,推进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融合互通,为不同能力、知识水平的学生搭建多元化成长的立交桥,市教育局在现有青岛艺术学校、青岛商务学校、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理工高级中学)3所学校开展综合高中试点的基础上,2020年新增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青岛电子学校开展综合高中试点。综合高中兼具知识教育和职业教育两项职能。2020年,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理工高级中学)招生计划300人,其他4所试点学校各招收200人。综合高中实验班录取办法和学籍注册等与普通高中相同。支持各区、市借鉴综合高中发展模式,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各区市综合高中试点计划见本区市招生工作相关文件)。

(四)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争取省教育厅支持,调整部分五年制贯通培养合作对口高校,合理确定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范围,试点院校和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下达之后统一公布。试点继续采用“三二连读”计划,在试点的中职学校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为确保试点质量,试点项目将由高职学院牵头,制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考核标准。山东省平度师范学校和青岛幼儿师范学校各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用于分数带录取,仅面向四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分数带录取结束后,两个学校计划缺额部分转入职业学校五年制高师和三年制普职融通批,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

纳入分数带录取的五年制高师和普职融通试点招生计划:

(五)普职融通实验班。完善普职融通实验班的相关制度,扩大普职融通试点规模,在所有区市均开设普职融通班。市教育局所属中职学校普职融通班招生计划见附件1。普职融通实验班录取时,先纳入分数带录取,仅面向四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分数带录取结束后,缺额部分转入职业学校五年制高师和三年制普职融通批,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试点采取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进行,实验班设在中职学校。实验班学生注册中专学籍,学制三年。实验班由对口合作的中职学校和普高学校共同举办,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验班录取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主要组织学生参加高考,为应用型高校提供优秀技术技能人才。

(六)“爱基金·鼎志班”招生。继续在青岛烹饪职业学校举办“爱基金·鼎志班”(以下简称“鼎志班”),招生计划30人(各区、市推荐名额见附件2)。“鼎志班”招收有关区市家庭生活水平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市内四区学生到青岛烹饪学校递交审核材料、报名,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由各区、市教体局负责推荐,由青岛烹饪学校组织实施。该班实行“五免两补”政策,即免除学生学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补贴高一、高二每年生活费用2000元,优先补助国家助学金。“鼎志班”招生计划单列,不纳入全市招生平台志愿填报计划之内。“鼎志班”招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鼎志班”各区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七)足球特长生和特教学校招生。经批准具有招收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职业学校,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后备人才,并在本校相关专业注册学籍。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要严格执行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5〕132号)、《关于公布2020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20〕38号)。聋校、盲校、博爱、三江、城阳特教中心、崂山特教中心等6所特教学校中专层次的招生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

(八)职业学校招生范围。一是“3+4”本科、五年制高师及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职融通实验班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专和技工学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二是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特教学校、鼎志班和足球后备人才除外)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中专和技工学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三是各区市实行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兼报政策。全市所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均纳入市招生平台进行统筹管理。继续统筹技工学校招生,将技校招生纳入市统一的招生平台管理。

(九)各批次志愿顺序。志愿设置顺序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含综合高中实验班)、五年制高师和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与部分高职学院联合开展的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班)、中专技校批,共5个批次。职业学校录取第一次投档时,三年制中职招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设置投档录取比例,投档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3。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一次招生录取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

(十)职业学校录取办法。职业学校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统招生时,将按照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中,报考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应为当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考虑试题难易因素,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师范类专业学生录取前必须通过面试(面试方式及时间安排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主要考察普通话、表达能力,并进行心理测试,确定学生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进行。其他需要面试或加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参加面试或加试,并取得合格证。针对目前疫情防控的需要,从严审核各专业面试申请,鼓励各学校采取网上面试的办法组织面试。

适当提高我市职业学校招收外地生源的数量和比例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要求,扩大招收城乡劳动者数量,使有意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城乡劳动者能够接受优质中职教育。

二是积极开展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适当提高我市职业教育招收外地生源的数量和比例。

三是鼓励各中等职业学校面向陇南、安顺、菏泽、平度、莱西安排专项招生计划,确定培养方式,做好学校接收对口帮扶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的优质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四是借助教育e平台,搭建外地生源咨询报名平台,拓展外地生源报考青岛职业学校的路径。

五是加强对外宣传, 适当提高我市职业学校招收外地生源的数量和比例。

六是在满足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允许职业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经申请增加外地生源招生计划。

七是在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高中起点一年制中专招生试点。开展一年制中专学习的学校要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模式,根据全日制中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送教上门”相结合,鼓励支持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教学,实施学徒制人才培养、订单培养等模式。

参与高中起点一年制招生试点的中职学校名单:青岛交通职业学校、青岛电子学校、青岛烹饪职业学校、青岛城市管理职业学校、青岛财经职业学校、西海岸新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城阳区职教中心学校、胶州职教中心学校、平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莱西职教中心学校

报名条件及办法

1.考生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报名条件和办法按《青岛市教育局2020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意见》(青教通字〔2020〕31号)规定执行。

2.“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普职融通班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须参加我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需要面试、加试的专业须面试或加试合格)。

3.初中后五年制(包含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应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考虑试题难易因素,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学生录取前必须通过面试,主要考察普通话、表达能力,并进行心理测试,确定学生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进行。

4.中职技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特教学校、鼎志班和足球后备人才除外)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三年制中职和技工学校批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凡由招生学校规定了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的专业,不允许注册录取我市考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普职融通实验班不实行注册录取。

5.报考五年制高师或需要面试的职业学校或专业,考生须提前参加招生学校的面试,面试合格方具备录取资格。

招生办法

1.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招生由市招考院投档并审核预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中职技校招生由市招考院批准录取。

2.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市级统筹,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符合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可以同时兼报面向本区市招生的普通高中。

3.我市“3+4”本科作为提前批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含公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和各类职业学校)录取。

4.我市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普职融通实验班除外)和技工学校可以注册录取的方式招收外地生源,由招生学校负责办理录取手续。

中职注册录取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持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注册录取须控制在各校招生计划总量内。

5.职业学校招生中有面试要求的专业,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并须在招生平台申报招生计划时,注明“须面试合格”字样,录取投档时将关联面试合格名单数据库投档,未参加招生学校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投档。

有面试要求的招生学校,须在规定时间(详见附件3,下同)前将《2020年青岛市职业学校面试安排表》(附件1)纸质和电子版报市招考院中招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各校须完成面试工作,并将面试合格考生分专业录入“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同时将打印盖章的合格考生名单报市招考院中招处备案,面试考生合格名单内容包括:学校代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学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初中毕业学校、合格证编号(其中学校代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以市招考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同一招生学校有多个面试专业的,须分专业分别上报。

各职业学校务必严格按规定时间和格式上报面试合格名单并在平台录入面试合格信息,若因此造成的录取投档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志愿和批次设置

1.志愿批次按顺序设置为:提前批(包括“3+4”本科)、普通高中批、五年制高师和局属学校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 (以下简称“五年制高师和普职融通”) 批、五年制高职批、中职技校批。

2.提前批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师和普职融通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职批志愿为3个平行志愿;中职技校批志愿为1个志愿;职业学校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所有批次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

3.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可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录取工作程序

录取结果和投档满额学校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wsbm.qdedu.gov.cn/)”统一发布,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及时查询录取去向,按时到招生学校报到。

录取工作分2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进程详见附件3):

1.第一阶段:完成提前批“3+4”本科、五年制高师和普职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三年制中职技校批投档。

四区网上填报分数带志愿时,考生可以同时调整已填报的“五年制高师和普职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三年制中职技校批”志愿。

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并公布录取结果后,考生自行登录平台查询第一阶段投档结果,并到招生学校报到。有缺额计划且需要面试的职业学校组织第二次面试,报考考生到招生学校参加面试。各职业学校在平台完成第一阶段投档考生报到信息确认工作,并在省计划管理平台完成计划调整工作。

2.第二阶段:职业学校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有缺额计划的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未投档考生可参考市招考院公布的职业学校第一阶段投档满额学校名单,到未满额的招生学校报名参加缺额补录。职业学校第一阶段投档满额的招生学校,如有报到缺额情况,也可接受未录取考生报名,自主组织生源缺额补录。各招生学校根据生源组织情况,按照市招考院要求在录取平台提报缺额补录录取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驻青招生学校到市招考院办理录取手续(含注册录取)。

中职部分市招考院集中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直接办结录取手续;“3+4”本科、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部分由省考试院负责审核及打印录取新生花名册。9月1日后,不再接受新办理录取手续的申请。相关职业招生学校须按省考试院要求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招生计划调整。

3.市招考院和有关职业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办结录取表盖章手续。

录取原则及要求

职业学校招生录取遵循以下录取原则及要求:

1.职业学校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青岛市的职业学校继续按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青岛市以外的职业学校按招生学校进行投档,专业由招生学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安排。

3.“3+4”本科、五年制高师、普职融通实验班、五年制高职,全市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分别统一划定各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各校三年制中职专业可根据本校往年报到情况,申请设置第一阶段投档录取比例,投档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3,各校可在1:1.1、1:1.15、1:1.25、1:1.3四档比例中选择其一,在计划申报时在招生平台计划管理模块中申报。第一次录取投档考生报到即为录取。未申请投档录取比例的学校专业按照1:1比例投档。

5.允许职业学校在计划公布前划定我市考生分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分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相应批次分数线的考生不予投档、录取。各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向市招考院中招处申报本校拟设最低线的专业及最低控制线。每个学校每个层次最多一个专业设最低录取分数线。

6.注册入学由市招考院在职业学校第二阶段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前由招生学校将考生的初、高中毕(结)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照片通过平台上传,并由市招考院审核完毕。市招考院对该类学生单独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7.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优待加分政策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0〕33号)文件规定和办理办法执行。

8.青岛烹饪学校“鼎志班”招生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0〕  34号)文件规定执行。“鼎志班”招生计划单列,不纳入全市招生平台志愿填报计划之内。被推荐参加“鼎志班”招生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志愿。“鼎志班”招生实行注册录取。

9.足球特长生招生。足球后备人才招生按《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5〕132号)、《关于公布2020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20〕38号)文件执行。

10.特教学校职业中专招生。聋校、盲校、博爱和三江4所特教学校职业中专层次的招生工作由4所学校自行组织,实行注册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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