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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项成果!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结果公示中

2018-04-18 17:18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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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3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8〕3号)等文件要求,山东省教育厅按照“公平、公正,统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择优遴选”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115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进行了评审,遴选确定了拟向教育部推荐申报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66项成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某项获奖成果有异议,请书面向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或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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