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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半难题”如何解?课后服务还需体现学生主体地位

2018-03-28 11:28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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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日前报道,重庆市举行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现场会,要求严格执行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对于城市双职工家庭,孩子放学无人接管的“三点半难题”一直困扰着家长。2017年,国家发布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都旨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化解困扰家长们的难题。课后服务相关的新闻备受关注,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它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发展以及素质教育的实践。众所周知,长时间以来,由于“三点半难题”的存在,催生了大量的托管机构和辅导机构。在这些机构的“比拼”下,学生的课后服务某种程度上异化为课后培训,此举不仅违背素质教育的精神,也侵害了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

在国家层面指导意见的催生下,广东、天津、北京、山东、河南等多地逐渐试行了课后延时服务。重庆市课后服务工作会议的召开,也是在回应民众的诉求和教育课程改革的内涵。但课后服务这一民心工程的落地开花,必然需要一些硬杠杠。例如,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补课场所。只有明确课后服务的内涵和外延,该工程才不至于被异化和被利益化。

当然,除了明确的硬杠杠,课后服务还需要政府各个部门的合力推动。必须明确的是,课后服务既然实施的主体是教师,就应该保障教师的权利,对其进行一定的物质补贴。在新闻报道中,该会议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加强与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府投入支持”。作为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做的是积极主动参与,而不是被动应对。

课后服务要成为长效的惠民工程,也不能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各类课后服务的指导文件中,有很多提倡课后服务内容多样化、形式多元化,要坚持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学生个性成长的原则,安排丰富的课后服务内容。也有许多提倡开展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课后服务活动的相关规定。这样的规定符合课后服务的应有之义,但在实施过程中,除了考虑家长意见外,更应该考虑学生的意见。既然课后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学生,那么该工程必然要回应学生的诉求——他们喜欢什么样的课后服务,什么样的课后服务会让他们愿意接受。这对于相关部门来说,是值得思考的。有专家指出,课后服务可以借鉴大学选修课的成功经验,这也是值得尝试的。

而今,社会上的各种细分服务行业大多十分人性化,探究其成功经验,恐怕没有什么太难的道道,关键在于对“服务”这一词汇的实践。长久以来,学校、教育管理部门,以及政府部门对教育更多停留在管理的思维惯性里,因此在实施课后服务时,要多借鉴多学习,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如此课后服务才能真正实现学校、学生及其家长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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